典妻……
叶白汀这词。
所谓典妻,就是妻子作为商品进行买卖,在古代封建男权社会是不违法的。女人在这社会体系,不能独立存在,一定要依附男人,没嫁人前,她的管辖权在父亲,在兄长,父兄可以左右买卖,嫁人之后,则是丈夫拥有所属权,这时候进行的买卖,很大一分分支,是典妻。
典妻行为常出现在穷人家,妻子像物品一样卖给别的男人,时限可以是永久,可以是几年,年限不同,价格不同,在此期间生育的孩子,归买方男人所有,期只归还妻子,有些时候,这是大户人家因不同缘,用来‘借种’的方法。
整交易过程,丈夫典妻,得银钱,买方男人花钱,‘使用’别人的妻子,甚至为自留种,家有男丁,皆大欢喜,唯独没有人考虑过女人的情,她们被当物品买卖交换,是一种什情,被自的丈夫推出去,被迫跟不认识的男人同房,还不能抵抗,是怎样的难过,几年之后,又与自生下的骨肉分离,又是什伤害……
没人去管,也没有人在乎。
“不过我比别人幸运,至少没有生过孩子,要生生尝那骨肉生离的痛苦。”
马香兰垂着眼,话音讽刺:“我娘家曾小有薄产,只我一独女,父母都极尽宠爱,可人又不测风云,父亲突然出意外,病重将逝,不想耽误我的婚事,将我速速嫁,因是早就相看好的人,每次上门表现也都很不错,母亲也放,没出两年,就随父亲一起走,自此天人相隔,再见不着面,逢年过节面对的,只有冰冷冷的墓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