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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节 六二五七专案:这不可能是自杀

谈到这起案件,是在一次抗战老兵的聚会上,电视里正在放关于呼格案的调查取证过程,我注意到邻座有位老兵看得十分专注。他也注意到了我,可能是耳朵不大好,便请我给他详细介绍一下案情。

此前多次采访过公安战线的人,这么一搭眼,我感觉此人多半在刑侦这行做过,闹不好干过预审——剜你一眼跟刀子似的,而且上来就请你「介绍一下案情」,这老爷子不是干刑侦的,谁是干刑侦的?

我把电视中的情况跟他大致说了一下。老人愣怔了片刻,脸上露出无限萧索的神情来。

看到这种神情,我的心里忍不住一跳。大概是因为前两天有一位老刑警说起这起平反的错案来,也是一样的神情——错的是别人的案子,但对于一个当初为了追求一份公平进入警界的老侦查员来说,丢的是所有警察的脸。我想,这老爷子应该是个心里有案子的人。

果不其然,试探着问了几句,老爷子叹了口气,说其实刑侦自有其规范和流程,而且很多年行之有效,如果一切按照规范来,这样的错案根本就不应该发生。

就这样,老人说起了一个他亲自参加侦破的案件,那是1962年发生在黑龙江铁力境内的一起恶性杀人案,因为案件发生在5月7日,所以又被称为「六二五七」专案。老人感慨,这个案子如果乱来,没准也会是一个酷似呼格案的冤假错案。

老人姓丁,山东人,抗日战争时期从军,抗美援朝时在第四十二军任侦察参谋,后转入东北边防处,离开部队后进入铁路公安系统,在哈尔滨铁路分局公安处任某大队副大队长。案件发生时,丁大队长(下文称「老丁」)正带人在绥化侦破一起列车盗窃案,奉命紧急赶到铁力县下属一个三等小站,对案件就近进行现场勘查。

这起案件粗看起来,似乎只是铁路上一起简单的事故,公安人员前去勘查有些小题大做——某巡道工在凌晨发现了一具被列车轧得支离破碎的尸体——这在铁道周边也属不时可见的不幸。只是死者的衣着与当地人迥然不同,显然来自外地,1962年正是中苏交恶之际,铁力又地近北疆,种种因素使这种往常会被视为自杀或事故的案件,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才能认定。

事故的现场在一段矸石堆垒的路基之上,附近堆着一摞枕木,路基和枕木上都有一块一块暗色的斑痕,那应该是血迹。尸体已经破碎不堪,头部、右臂和身体分离,一条腿齐大腿根切断,已经不知去向,显然是遭到了列车的碾轧。判断死亡时间应在前一天夜间。

被害人是个20岁左右的女子,有两条长辫子,一条已经被车辆轧断。如果活着,相貌应该挺漂亮。但附近没人记得见过这样一个女的。

报案的巡道工还在说这女的可能是自杀,老丁已经看出不对的地方来了。

他说,我一看这个现场,马上有四点疑问。

第一,这里正在前后两站之间,基本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。在20世纪60年代黑龙江这一带依然地广人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