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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节 出身贫民窟,童贞给了老妓女

著名哲学家、性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说:「性伴随着人类的一生,人类社会所有的一切现象都可以从性中找到答案。」

一批专门学者总结研究得出:古今中外,大凡有成就的男人并不是麻木迟钝的,相反,他们都有极强的征服欲,这种征服欲的最突出表现就是——好色。比如秦始皇和拿破仑;比如蒋介石和丘吉尔……

纵观民国年间「上海皇帝」杜月笙传奇的一生,似乎又一次充分应验了这一说法。

1888年8月22日,杜月笙出生在上海浦东高桥镇。这一天恰巧是清光绪十四年的农历七月十五,旧时称做中元节,是鬼的生日,父亲便为他取名「月生」,许多年后,当他飞黄腾达时,著名学者章太炎为他改名为镛,号月笙。

杜月笙自幼家境贫寒,很早父母双亡,迫于生计,十几岁就到上海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。在那段岁月里,忍饥挨饿几乎成了他每天必修的功课,挨饿培养了他超乎寻常的物质占有欲。那时的杜月笙极象一头饿昏了的雏鹰,他每天伫立街头,馋涎欲滴望着眼前的一切,在他的眼里,几乎每一个行人都值得一囗吞进肚里,然后用他的胃彻底干净地消化掉!某一天他望着望着,双眼突然一亮,他找到了可以填饱肚子的窍门——上海滩街头稍有钱的人多戴了一种毛呢帽子,这种帽子一顶值四、五个大洋,如能抢到手,何愁没钱吃饭?

可是他太小了,若被人抓住定会讨一顿毒打,说不定哪天就被打死在街头,如果是那样,这辈子永远也吃不到世上的美味佳肴了。

求生的本能欲望,使杜月笙不停地转动脑子,终于他想出一个万全之策:结交一帮同样挨饥的小瘪三,合伙去街头抢帽子。

杜月笙第一个认识的朋友叫马世奇,此人也是一个经常挨饿的家伙,他听杜月笙说出他的想法,大家赞赏。立即呼来一帮乞儿、小偷朋友,一起混人人来人往的街头。发现了目标,杜月笙跳起来从行人头上夺过帽子,向另一同伴扔去。待被抢者发现,马世奇装成不经意一头撞来,杜月笙趁机逃之夭夭。

一顶新呢帽拿到典当铺卖了两个大洋,这是杜月笙他们这辈子弄到的第一笔大钱。在小客店,他们吃到了平日里认为最好吃的东西,并且有余钱去小客栈开一张床。

从此以后,杜月笙告别了睡桥亭古庙的生涯,和马世奇在小客栈里挤在一张床上过夜,一觉醒来,肚子饿得发慌,就爬起来央求马叫其他伙伴去抓别人的帽子,并给这一行径去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——「抛顶宫」。

当时的上海滩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,没有背景的会受到各种势力的欺辱,干「抛顶官」这一行,也经常受到大流氓的敲诈。为了寻求保护,杜月笙入了青帮,拜「套签子福生」陈世昌为师。

所谓套签子,是一种流行于街头巷尾的小赌博。它脱胎于花会,简单而便利。用一只铁筒,插32枝牌九,下尖上方,作签子状;或16枝分缠五四三二一不等的五色丝线铁签,庄家赌客,一人各抽五支。赌牌九就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