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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8 章 朱棣废制度

作品:给各朝代直播科学技术| 作者:禾茵| 分类:其他类型| 更新:2023-09-26| 下载:禾茵TXT下载

明朝。

经过一番研究调查,朱棣直接将男女成婚的年纪改到了十八岁,禁止近亲结婚。

这些跟其它朝代没有什么不同,最让朱棣在意的是他们明朝特有的问题——溺杀女婴,以及殉葬制度和贞节牌坊之事。

溺杀女婴的事情朱棣有听说过,刑部的案件呈上来的时候他都会看看,其中就会提到溺杀女婴案。但案件并不多,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寥寥,所以朱棣很不明白,怎么后世说他们大明的男女失衡能达到那么多?!

朱棣怕有人在糊弄他,以猝不及防的架势派了好多官员去调查,他亲自监督。

很快,调查细则就呈上来了。

真实的溺杀女婴案的确比之前呈到他面前来的多,而且正如天幕所言,地方的官员好些竟然都没有处罚那些被溺杀女婴的父母!

朱棣一看这个处理结果火气就上来了,严惩了好些不照律法办案的官员,弄的整个明朝官宦是人心惶惶。

朱棣在朝堂上,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还发了好大一通火,“我大明的律令不是摆着好看的!日后谁要是敢欺上瞒下、阳奉阴违,那朕倒要瞧瞧你们有几个脑袋砍!”

这一通惩罚,吓破了不少人的胆,很是整肃了一番朝堂风气。之后各地方的官员办案时也都不敢再明目张胆的徇私,尤其是惹朱棣发火的源头——溺杀女婴——谁要是再敢这么干,那对女婴下手的人都没好果子吃,按大明律法,该怎么判就怎么判。

如此一来,倒是救了好些无辜女婴。

当然,这一通行为也引起了一部分百姓的不满:他们就想要儿子,不想要女娃,若不掐死,那谁来养?!

这些不喜女婴的家庭中,有一部分人捏着鼻子认了,甭管喜欢不喜欢,倒是把孩子养着了;但也有一些人直接把女婴丢弃,各地的抛弃案也随之增多。

这又是一个社会问题。

不得已,朝廷只能再出律令,若查出谁家刚出生的孩子丢了,那家人若是说不出孩子去哪儿了,必然会遭到惩罚。

同时,社会救助、各种官办的收容所开始建立。虽然数量不多,但却开始做了。

………

当然,此些都是后话,暂且不提。

眼下,朝廷虽然将溺杀的女婴数全部核算了一遍,但朱棣发现加上这些也跟男子的数量相差很大。

朱棣觉得不对,立刻又让人查。

最后查来查去,他们才发现从明朝初建起男女数量就已经不平衡了。在太-祖皇帝时期大明的一部分男子就娶不上妻,已经有了兄弟同妻和两个男人搭伙过日子的现象。

实话说,朱棣被惊到了。

他不可遏制的想到了天幕特意提过的殉葬制度和贞节牌坊之事。

因为自己得位不算正,所以朱棣为了表明自己的正统,基本上不会去动朱元璋定下的制度,可现在有些东西……

朱棣看着新算出来的大明已经修建起来的贞节牌坊